2026 年 6 月 29 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 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我国文化产业营业收入历史性突破 20 万亿元大关,完成规模量级跃迁、产业结构迭代、增长动能转换的系统性变革。
2025 年全国文化产业总营收达到208254 亿元,名义同比增长 8.8%,是市场化改革以来产业体量的里程碑式跃升,但总量突破的核心价值不在于规模数字本身,而在于产业内部供需结构、价值创造逻辑的系统性重构。传统依靠文创硬件、园区地产拉动增长的旧发展路径走向拐点,以精神内容供给、创意价值增值为核心的服务型产业体系开始确立主导地位,产业分层、区域梯度的差异化发展格局同步成型。
按照生产属性划分的文化服务业、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三大板块呈现显著分化增长格局,三组增速差值印证了产业价值创造载体的功能转型:文化服务业全年营收123052 亿元,增速 12.8%,占全产业营收比重 59.1%,对整体增长贡献率高达 82.7%;文化制造业营收 49919 亿元,增速仅 0.6%;文化批发零售业营收 35283 亿元,增速 8.0%。
近六成营收占比、超八成增长贡献率的双重数据,证明文化服务业成为稳定产业扩容的核心压舱石。相较于制造业近乎停滞、流通行业增速持平于产业均值的运行特征,文化服务业依托内容创作、数字信息、文旅休闲、创意设计等软性供给,匹配居民持续升级的精神消费需求,具备更强的市场弹性与价值增值空间。
这一分化格局印证文化产业的本质属性:文化产业核心价值根植于精神生产活动,实体制造、商品流通是内容落地的配套载体。过去各地普遍存在的 “重园区厂房、轻内容孵化” 发展模式遭遇增长瓶颈,文化制造业增速趋近于零,实体文创设备、衍生品生产赛道进入存量调整周期;批发零售业增速贴合产业平均水平,仅承担内容产品市场化流转的基础功能。三大板块增速差异清晰传递政策导向: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资源应当向内容创意、数字服务、创作者培育倾斜,而非单纯堆砌实体硬件载体。
依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划定的九大行业大类实现全员正增长,但行业增长能级形成清晰分层,两位数与个位数的增速鸿沟,直观反映了不同赛道价值创造能力的差距。
第一梯队为内容创意核心赛道:创意设计服务 13.2%、内容创作生产 12.4%、新闻信息服务 12.3%、文化娱乐休闲服务 10.7%,四大行业全部实现两位数高速增长。此类行业完全依托创作者创意劳动、文化 IP 叙事、审美价值变现,也是数字技术、新型业态落地的核心场景,构成产业创新活力的核心来源。
第二梯队为渠道与硬件支撑行业:文化装备生产 8.0%、文化传播渠道 7.7%,保持中速增长,为内容分发、数字体验提供技术载体与流通通路。
第三梯队为配套中介、终端制造行业:文化投资运营 3.1%、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 2.7%、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2.5%,增长动能偏弱,仅作为产业附属配套环节,附加值空间狭窄。
行业分层演化的底层逻辑在于,文化产业长期增长上限由原创内容供给能力决定,脱离内容内核的载体、中介环节仅能分割有限产业附加值,这一规律为各地优化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提供清晰标尺。
全国四大区域产业营收规模与增速形成鲜明分化,量化数据直观呈现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东部营收155280 亿元,占全国总量 74.6%,增速 9.5%;西部营收 20298 亿元,增速 9.9%,为全国增速第一;中部营收 30071 亿元,增速 4.7%;东北营收 2605 亿元,增速 4.8%。
东部地区依托成熟的数字平台、头部文创企业、高密度消费市场,占据全国七成以上产业体量,是产业创新策源地与核心消费市场,稳定保持高于全国平均的增长速度;西部地区依托本土民族文化资源、低成本发展空间,文旅融合、本土特色 IP 开发形成独特增长极,9.9% 的领跑增速凸显后发赶超优势。
中部、东北地区增速不足 5%,较全国平均 8.8% 存在近 4 个百分点差距,核心制约因素集中于数字文化产业集聚不足、青年创意人才持续流失、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机制缺失。长期来看,西部依托特色文化资源高速增长的趋势将延续,中部与东北需完善数字产业配套、搭建创意人才扶持体系,打造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发展新赛道。
资产规模反映产业长期资本积淀与抗周期能力,盈利水平体现产业价值变现与劳动产出效率,二者结合能够跳出单一营收规模的片面评判标准,刻画了当前文化产业经营质量、资本配置偏好、市场主体生态的深层变革。2025 年末产业资产总额达374474 亿元、全年利润总额 19034 亿元,两组核心指标同步扩容,叠加资产周转、人均效益细分数据,清晰呈现出资本配置、市场主体、劳动效率的全方位优化。
年末全国文化产业资产总额突破 37 万亿元,同比增长 8.9%,与产业营收 8.8% 的增速基本匹配,市场主体长期资本积累持续加厚,行业抵御宏观周期波动的能力稳步提升。从资本流向来看,文化服务业资产296428 亿元,占全行业资产总量 79.1%,资本持续向数字平台、创意机构、IP 版权运营主体集聚;文化制造业资产 50602 亿元、批发零售业资产 27443 亿元,资本流入意愿持续偏弱,市场资本用脚投票,印证了内容服务赛道的投资价值。
按照产业领域划分,新闻信息、内容创作等文化核心领域资产 294145 亿元,对全产业资产增长贡献率 77.4%,成为资本配置绝对重心;文化相关配套领域资产 80329 亿元,增速虽小幅领先,但资产总量与增长贡献难以匹配核心领域。细分行业中内容创作生产资产增速 15.6%、文化装备生产资产增速 15.3%,两大行业资产增速突破 15%,形成两条差异化资本投资主线:前者聚焦 IP 孵化、数字内容、创作者扶持,属于软性人文资本投资;后者聚焦沉浸式设备、数字交互硬件研发,属于科技实体资本投资,二者共同构成文化产业长期资本布局的两大方向。
与此同时,产业资产周转效率持续优化,全年每百元资产实现营业收入 58.0 元,较上年增加 1.0 元,资本逐步摆脱闲置场馆、过剩硬件的低效沉淀,更多流向可变现的数字内容与创意资产。
2025 年文化产业整体利润总额19034 亿元,同比增长 7.3%,行业营业收入利润率稳定维持在 9.1%,整体盈利底盘稳固,盈利结构呈现头部稳健、小微高增的分层特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利润总额 13933 亿元,增速 5.6%;规模以下文化企业利润总额 5101 亿元,增速 12.2%,小微主体盈利增速高出规上企业 6.6 个百分点。
这一盈利分化具备深刻的产业生态启示:大型平台、头部企业依托成熟渠道、稳定客户资源实现稳健经营,但创新试错空间有限,盈利增速低于行业平均;规模以下小微文创主体、独立工作室、地方特色文旅机构体量虽小,但贴近细分消费需求、创作灵活度高,盈利增速远超头部企业,是新业态、新创意、细分文化产品的孵化载体,二者形成互补共生的产业生态格局。
与之同步,产业劳动生产效益同步升级,全年人均营业收入 96.3 万元、人均利润总额 8.8 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 9.4 万元、0.7 万元。人均效益持续抬升,标志文化产业逐步摆脱低附加值流水线式生产模式,向高智力、高创意、高附加值的精神劳动转型,创作者、从业人员的劳动价值持续兑现。
数字新业态、研发创新投入两大先行指标,标志数字技术、科技创新已经从产业补充手段转变为驱动增长的底层核心逻辑,我国文化产业正式形成 “数字业态主导增量、研发投入支撑长期创新” 的新型发展范式,文化产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正在加速成型。
国家统计局划定的 16 类数字文化新业态覆盖互联网信息、数字出版、动漫游戏、互联网广告、智能文化设备等完整数字赛道,全年新业态营收76651 亿元,增速 15.1%,高出全产业平均增速 6.3 个百分点,三项关键量化指标确立其支柱地位:其一,营收占比达 36.8%,近四成产业规模由数字业态贡献;其二,对全产业营收增长贡献率 59.7%,全年超六成新增产业规模由数字赛道拉动;其三,互联网广告、数字动漫出版、综合信息服务三大细分领域营收规模领跑新业态,成为核心增长引擎。
数字新业态的核心价值并非传统文化产品线上平移,而是依托算法、大数据、AIGC 交互技术突破传统文化产业时空边界,重构内容生产、传播、交易、消费链条。一方面,数字技术大幅降低创作、分发、交易门槛,独立创作者、中小微工作室能够直接对接终端消费者,缓解传统产业链资本、头部平台垄断带来的价值分配失衡;另一方面,数字场景拓展沉浸式、个性化、互动式全新消费形态,持续拓宽文化产业边界,催生虚拟演出、数字藏品、AI 交互内容等全新产品形态,持续释放产业增量空间。36.8% 的营收占比、近 60% 的增长贡献率足以证明,数字业态已经成为产业扩容的核心增量来源。
2025 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研发经费投入1820 亿元,同比增长 12.1%;研发人员总量 50 万人,增速 5.2%,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提升至 7.1%,较上年提高 0.5 个百分点,三组数据有效破解传统文化产业 “重流量、轻研发、重内容、轻技术” 的发展短板。
文化领域研发覆盖 AIGC 内容生成、沉浸式交互、数字版权保护、智能文旅硬件等核心技术方向,12.1% 的研发经费增速高于产业营收 8.8% 的增速,说明行业主动加大技术要素投入。技术赋能形成双向价值:对内提升内容生产效率、降低创作成本,对外催生全新业态场景,持续拓展文化产业价值边界。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也是建设文化强国、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的关键支撑。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推动数据、算力、算法成为与创意、文化资源同等重要的核心生产要素,文化产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培育逻辑日渐清晰。
综合 2025 年全口径产业运行数据,依托 20.8 万亿营收、59.1% 服务业占比、36.8% 数字业态贡献、1820 亿元研发投入等量化支撑,可提炼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大核心判断,并由此推演下一阶段产业转型四大核心路径,为 “十五五” 时期文化经济政策制定、产业发展布局提供战略指引。
第一,产业发展逻辑完成根本性切换,从规模扩张导向转向人本价值导向。208254 亿元总量背后,文化服务业、四大两位数增长内容赛道、数字新业态全面领跑,82.7%、59.7% 的增长贡献率数据直观证明,依靠硬件、地产、制造业拉动产业增长的旧路径已经失效,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依托原创创意实现价值增值成为产业发展核心主线,文化产业的人文属性、社会价值重回发展中心位置。
第二,多元共生产业生态格局初步成型,大中小市场主体分工协同。规上企业 5.6%、规下企业 12.2% 的盈利增速差值,清晰呈现头部稳底盘、小微激活力的互补格局;头部平台企业提供技术、渠道、资本支撑,小微创作者、独立工作室承担创新孵化功能,二者盈利增速差异化互补,构建兼具经营稳定性与创新活力的良性产业生态,单一头部垄断、同质化竞争的失衡格局逐步缓解。
第三,数字创新、科技研发成为长期稳定增长引擎。数字新业态贡献近六成产业增量,研发投入保持 12.1% 高速增长,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并非阶段性风口,而是文化产业现代化转型的长期固定范式,将持续重塑内容生产、传播、消费链条运行规则。
其一,优化价值分配体系,强化创作者核心主体地位。当前数字新业态 36.8% 的体量规模持续扩张背景下,平台收益分配倾斜、小微创作者版权保障不足等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后续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完善版权保护、收益分成、创作者扶持机制,平衡资本平台与创意主体的利益格局,回归精神生产以人为本的本质,激活原创内容长期供给活力。
其二,推动区域产业均衡协同发展。依托西部 9.9% 的高速增长优势放大特色文化资源价值,针对中部、东北不足 5% 的低速增长现状,完善数字文化产业配套、创意人才扶持政策,引导各地打造差异化区域文化产业新赛道,构建东西互补、梯度协同的全国文化产业空间格局。
其三,持续深化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培育文化产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依托 1820 亿元研发投入的现有基础,加大 AI、虚拟现实、智能硬件等核心文化技术研发扶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培育具备全球传播能力的数字文化精品,以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文化强国建设根基,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效能。
其四,完善四维协同产业生态治理体系。以价值理性回归、市场主体关系重构、人文创意要素培育、多元协同治理制度完善为抓手,破解资本逐利、流量至上带来的创作浅表化、产品同质化问题,推动文化产业兼顾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审美价值与经济价值,实现以文化产业繁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025 年文化产业 208254 亿元规模的历史性跨越,并非单纯的数字里程碑,而是我国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信号。从总量扩张到结构提质、从实体载体到精神内容、从传统要素到数智科创,三重转型均有完整量化数据佐证,共同勾勒出新时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完整轮廓。
面向 “十五五” 时期文化强国建设战略部署,文化产业需持续锚定人本价值核心,深化文化和科技融合,平衡区域、主体、业态发展差距,完善现代化产业治理体系,持续释放文化产业领域的新质生产力,让文化产业成为赋能经济转型升级、丰富人民精神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引擎。
[1]文化及相关产业年度数据包括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年度数据,以及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等)年度数据。
[3]文化核心领域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6个行业,文化相关领域包括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3个行业。
[4]新业态特征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是:广播电视集成播控,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其他信息服务,数字出版,其他文化艺术业,动漫、游戏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多媒体、游戏动漫和数字出版软件开发,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其他文化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版权和文化软件服务,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其他智能文化消费设备制造。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9个大类。
营业收入指年内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
资产总计指年末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利润总额指年内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指年内为实施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全部经费支出。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
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为《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所规定行业范围。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或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年营业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未达到上述标准的为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
经济普查年度对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所有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
非经济普查年度对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进行认定,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全面调查取得的数据进行汇总;同时,根据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所属行业抽样调查获取的数据,对规模以下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等)数据进行推算。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张振鹏,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耕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等领域,长期从事学术研究、高端智库咨询与人才培养工作,系微信公众号“深大张振鹏”创立与运营者。现任中国艺术学理论艺术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分会常务理事;兼任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化产业智库专家及秘书处负责人、山东省文化资产评估研究中心主任,入选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深圳鹏城孔雀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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